校内食堂物资供货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9 11:19:00
北京师范大学拟对食堂物资供货商实施遴选,需有资质、有实力、经验丰富的供货商提供物资供货服务,现针对本遴选项目,请认真准备相关遴选材料:
一、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① 生产配送大米类供货商;
② 生产配送面粉类供货商;
③ 生产配送食用油类供货商;
(注:每家供货商可报单项或多项。)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投标单位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 证;
3、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农校对接”直供基地,基地商品名录及合格供应商、合格商品名录内;
4、投标单位应为北京市高校从事提供大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供货两年以上;
5、投标单位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记录,经营中无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等其它不良记录。
三、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8:30—11:30 14:30—17:30;
2、投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
3、投名时需缴纳投名费500元(不予退还);
4、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勤办公楼三层办公室。
四、遴选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遴选文件封面用“A4”纸打印(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日期)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2、投标单位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应提供在2015年“农校对接”直供基地、基地商品名录及合格供应商、合格商品名录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应提供在北京市高校从事提供大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供货两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应提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记录、经营中无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记录的说明;
6、投标单位应提供所投商品供货的服务计划书;
7、投标单位按“1至7” 编制顺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每页均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9、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用“A4”纸打印投标店面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10、报名多项的供货商应对每项制作并密封投标文件,不得将多项遴选材料,装订成一个招标文件或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遴选文件递交、开标
1、遴选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5日9:00-9:30;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9:30;
3、地点:北师大后勤处四层会议室。
六、其它事项
1、招标人将在后勤管理处网站首页(http://hq.bnu.edu.cn)公布中标结果;
2、凡对本次投标事宜询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3、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10-58808040。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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