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7 > 02 >

现代公民教育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中的实现——基于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与指导纲要的分析

【作者】 李敏 Murray Print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北京100037 悉尼大学社会与教育工作系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2006

【关键词】 现代公民教育 义务教育 课程 课程标准 指导纲要

摘要】现代公民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参与能力的下一代合格公民。当前,世界各国的公民教育主要有知识学习、技能学习、价值观学习三种学习模式,侧重关心民主法则及其实现过程、公民的价值观、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十大议题。通过分析品德课程〔品德与生活(社会)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三类课程的政策文本,可知公民教育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已有广泛而深入的发展,虽然在有些方面还需要平衡和衔接,但难能可贵的是我国已形成立体的课程依存与支撑结构。这种在正式课程间建立关联是我国实践公民教育的一次课程创新,它顺应了现代公民教育的发展趋势,并形成了独特的"课程群模式",同时为当下的非正式课程发展提供公民教育方面的经验。

上一篇:北京师范大学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教育现代化建设——“‘互联网+’助力通州区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项目”阶段总结会召开
下一篇: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教育理论刊物的时代使命——中国教育学会第29次年会第一分论坛暨教育理论刊物分会2016年会举行

© 2012 《教育学报》编辑部   京ICP备05010140号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343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