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的“公”与公民教育的中国理路
【作者】
邱昆树
阎亚军
浙江树人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
杭州310015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杭州310028
【关键词】
文化传统
连带的公
领域的公
公民教育
【摘要】文化传统对公民教育具有预制性。从文化传统来看,中西方社会和文化语境中的"公"并不相同:中国的"公"主要是连带的"公",而西方的"公"主要是领域的"公",由此而导致中华文明的价值与现代西方主流价值的差异,前者强调社会共同的善、社会责任和有益于和谐的美德,后者则强调个人主义的权利和自由优先,它们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伦理学语言和立场。在中国开展公民教育,只有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舶来品的"公民教育"才可能落地生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于中华文化传统,中国公民教育需要以"关系中的人"为立足点,以"国家—社会"的互构合作为现实支撑,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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